4月18日,武侯区检察院联合武侯区法院召开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联席会。武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伍健和武侯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静出席会议。
会上,武侯区人民检察院介绍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前期开展情况,武侯区人民法院就双方共同拟定框架协议内容做了起草说明。随后,检察长伍健、院长张静分别代表检法两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协同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这也是全省范围内基层法院与基层检察院率先对涉企业合规工作建立的协作机制。
伍健指出,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是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向审判阶段延伸,以更好司法职能发挥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区检察院要认真抓好落实。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改革担当。深刻认识到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对营商环境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依法能动履职。二要聚焦办案质效,依法稳妥办案。在涉案企业合规审判阶段工作流程、合规整改考察标准等方面积极探索,确保合规真实有效、办案质效过硬、改革行稳致远。三要凝聚改革合力,助力社会治理。在办案中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执法司法联动,助力个案合规向行业合规迈进,助力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张静指出,长期以来法检两院在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有着良好的合作机制和合作基础。本次协作机制的建立,是两院进一步做实企业平等保护、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一定要做到合力推进、认真落实。一要在案件办理中进一步探索完善。在达成的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在具体案件办理中进一步探索、完善企业合规的基本流程、评价标准、从宽尺度等问题,将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做深做实。二要在协同协作中进一步携手共进。以签订框架协议为契机,与检察院在合规与刑事诉讼衔接机制建设、案件办理、理论研究等方面加强互动交流,开展多形式、深层次的合作,在交流合作中启迪思维、优化路径、谋求实效,进而达到共享共进共嬴。三要在改革创新中进一步总结提炼。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改革创新。善于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切实增强案例意识,努力发掘、培育一批有代表性、影响力的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武侯经验"。
在下一步工作中,武侯区检察院将联合武侯区法院继续探索完善涉案企业合规在审判阶段的应用,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更全面彻底、监督更客观公正、办案更依法有序。真正做到"治罪"与"治理"并重,“惩治"与"预防"同步。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武侯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