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身边榜样(2)| 丛林:热血忠诚铸检魂,关爱明天显真情
www.wh.chengdupeace.gov.cn 】 【 2021-05-10 16:49:04 】 【 来源:武侯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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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丛林,武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

  

  一个宗旨:由案件入手,由案内走向案外,从源头保护未成年人

  

  为了更好的为全社会的未成年人服务,丛林不断结合办案工作与社会发展形势,不断完善、发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文书改革实施办法》、《合适成年人参与司法程序实施办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身份情况证据标准的规定》等17项工作机制,为涉罪青少年教育矫正创造有利条件。在他的推动下,武侯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推动“司法社工介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工作,并以专业化(Specialization)、规范化(Standardization)、社会化(Socialization)、连续化(Serialization)的“4S”标准,“全程关护”的理念,将司法社工引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全程。同时,为了深化未成年人矫正工作,提高理论研究深度,在他的推动下,武侯区人民检察院、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及成都新空间社会服务中心共同成立了全省首个“检、校、社”联合成立的少年司法研究机构——“四川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研究与服务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了智力的支撑、司法的专业和社会的支持。

  

  丛林认为,办案的目的是要办好案,从而实现少办案,孩子们从少犯罪到不犯罪,这才是办案真正的价值追求。“用真心、耐心、爱心去守望每一名未成年人,用法律和真情守望着孩子们那蔚蓝的天空,让法治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是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所有干警的心愿和目标,更是他的心愿。

  

  一个心愿:持之以恒,不懈努力,帮助未成年人被害人走出犯罪阴影

  

  在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丛林也丝毫没有放松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与惩治。在一起家庭成员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中,丛林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第一时间为女孩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尽可能降低性侵所造成的心理创伤。由于性侵次数较多,时间跨度较大,证据搜集存在现实困难,若仅以案发当次的侵害行为起诉,则无法使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惩罚。为此,他辗转反侧,在充分借鉴、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创制《未成年人心理伤害评估机制》,由专业心理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证实犯罪行为给女孩造成极为严重的心理创伤,并将报告当庭出示,成功使被告人获刑12年。该案被评选为当年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十大典型案例之一。案件办结后,丛林驱车数百公里,前往女孩老家走访调查,为女孩申请司法救助金,并为其联系一所职业学校学习美容美发。多年以后,丛林收到了一张照片,一家三口,女孩依然秀气的面庞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一份坚守: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全面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为了有效减少辖区内未成年人犯罪,丛林立足多所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身份,开展流动道德讲堂、法制宣传栏、模拟法庭及法制情景剧等形式的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百余次,受众上万人。

  

  为了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教育,丛林与部门同事携手以武侯区检察院的中学生刑法前置教育读本为蓝本,制作了《校园法制小先锋》动漫,并创新打造法治教育图书、系列动画片、手机应用软件、VR虚拟现实检察应用实验室“四位一体”的法治教育体系,从而打破地域局限,将教育范围从一个课堂辐射全省乃至全国;打破年龄局限,全面覆盖低龄儿童到青少年各年龄层次;打破被动局限,将灌输式的传统讲授提升为探索式、互动式的学习体验;打破维度局限,由平面一维载体拓展至VR三维体验,让孩子们能够以更多样的方式接受法治教育。

  

  在平凡的岗位不断创造着不凡的业绩,丛林赢得了孩子、家长、学校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在将来的无数个日日夜夜中,丛林依旧会用法律和真情守护着法治的“星火”。

编辑:苏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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